依本學期教學行事曆時程,學生申請轉系(所)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1、申請時間:111年12月5日至12月9日。
2、應備文件:轉(系)所申請表、學習計畫書 (A4格式,字數不拘)。
3、文件送交單位:申請轉入之學系(所)。
4、申請於同一系(所)內轉組者,視同轉系,仍須依規定辦理。
5、一年級學生有意申請轉系(所)者,應由「就讀學系(所)」召開「轉系(所)輔導會議」,經輔導會議同意後始得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