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本學期教學行事曆時程,學生申請轉系(所)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1、申請時間:112年5月15日至19日。 2、應備文件:轉(系)所申請表、學習計畫書 (A4格式,字數不拘)。 3、文件送交單位:完成申請流程後,送交申請轉入之學系(所)。 4、申請於同一系(所)內轉組者,視同轉系,仍須依規定程序作業。 5、學籍正式轉入學期:112學年度第1學期。